Sunday, May 15, 2011

房市╱屋主賠本脫手? 購屋者張大眼注意房價兩大陷阱

奢侈稅即將上路,市場買氣漸回籠,買賣雙方差距近。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在奢侈稅即將上路的壓力下,傳出各地房價紛紛下殺,不過,有些屋主不甘賠本脫手,因而會運用一些手法來「降低」房屋單價,讓購屋人誤以為買到便宜房子,最常見的有將停車位與房子價格一起平均計算,或灌入夾層面積等,房仲業者提醒民眾購屋時要特別留意這類房子。美商ERA不動產總經理特助李恆宇今(14)日指出,目前市場上最常見的手法就是將停車位與房子價格一起平均計算,讓購屋人以為房價比別人低。以一戶35850萬元的預售屋為例,以一般正常計算方式,平均單價為每坪24.28萬元,加計10的停車位150萬元,總價是1000萬元。 不過,有些業者會拿1000萬元的總去除以45(房子面積+車位面積),得出每坪只有22.22萬元的平均單價,等於一坪足足少了2萬元,讓購屋人誤以為這房子比別人便宜2萬元,但實際上總價並沒有改變,只是一場數字遊戲而已,所以,購買附停車位的房子,一定要將房子與車位分開計價,才不會被業者給矇騙了。另一種手法則是計入夾層屋面積,李恆宇表示,這種手法在成屋市場中比較常見,原本夾層屋的夾層面積就是建築業者「創造」出來的,是屬於室內違建,並不能計入權狀坪數的,但原屋主要轉手時,常會將夾層面積計入原房屋面積,一來可增加可使用空間,二來也可達到「降低」房屋單價的目的,甚至偷偷的將房價灌水。以權狀坪數12,夾層面積6的夾層套房為例,若以當地房價每坪50萬元、夾層每坪造價8萬元計算,合理總價應該是648萬元,但很多賣方都會將房價拉高到700萬元,甚至是更高的價位,如果以700萬元來算,除以18(權狀面積+夾層面積),每坪單價還不到39萬,不但「降低」了房價,還在房屋總價上偷偷灌了52萬元 李恆宇建議有意購屋的消費者,若是不得已要購買夾層屋這類產品,還是要以權狀坪數為房價談判的基準,夾層面積則是以造價成本來算,才不至於吃虧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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