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 澳門終審法院昨日判歐文龍2006年批復的機場對面5地塊非法,而涉案地塊去年3月又獲澳府加批土地,開發商劉鑾雄並搶在案件開庭前出售樓花,這就是號稱澳門最大豪宅群的“禦海·南灣”。對此,現任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昨日回應,曾向廉署去函查詢該地塊未獲“提示”,故加批土地。廉署卻稱已指明地塊列入偵查卷宗,強調“查詢作用不大”。司長:廉署未披露土地涉案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昨日強調,嚴格執行終審法院涉及機場對面5幅土地的判決。司長辦稱,5幅土地的承批人于2007年4月申請修改土地利用方案,合併5幅土地並要求增批多幅相連土地,分階段興建住宅。2009年,澳府為此舉行土地批給公開旁聽會議。其後,行政當局注意到社會流傳有關土地可能涉及刑事,並于同年7月底收到匿名信件,指控土地涉及貪污。司長辦稱,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行政當局將信件轉交廉政公署。司長辦稱,數月後曾去函查詢,至2009年12月初本屆澳門特區政府成立前,廉署復函中沒有披露案情,亦沒有提示處理有關個案。司長辦重申,不能單憑社會流傳的消息或匿名信,將其作為凍結或否決土地申請的理由。司長辦故按《土地法》等法例于2011年3月30日完成有關審查程式。廉署:已告知土地列入調查澳門廉署昨日稱,在2009年兩度收到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函件,首封內容是轉介市民舉報機場對面5幅土地批給涉及貪污,第2封是向廉署查詢跟進情況。廉署在同年11月以公函回復司長辦,清楚指明有關土地列入當年一份偵查卷宗,正在調查。廉署強調,自2009年12月20日起迄今,廉政公署從無收到任何關於上述土地的查詢。廉署認為,以行政角度而言,這類查詢作用不大,因為只有經法官審判後才能認定有關土地是否涉及違法。廉署強調,在行政程式期間,協力廠商提供的資訊在一般情況下沒有約束力。“為此,在土地審批事宜上,有許可權機關應嚴格按照適用的法律處理。”廉署說。目前,劉鑾雄興建“澳門最大豪宅群”“禦海·南灣”工程未全部完成,但首期樓花3月份已開售,均價折約7.5萬港幣每平方米,業主涉及大量粵港澳人士。澳門律師飛文基昨日稱,按照法律,5幅土地從不合法途徑批出,連帶有關的批示有可能宣告無效,將影響相關土地發展和買賣。飛文基表示,假如發展商因此未能完成相關合同,樓花買家可自行追討。南都記者昨日還採訪數名律師,均認為該豪宅專案涉及複雜法律問題,關鍵看澳府如何執行終院裁判。“這將涉及到餘下工程如何建設,以及如何保護已購買樓花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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