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洪敬浤╱台中報導】地籍謄本可依法申請,但房仲業常利用謄本資料開發業績,讓屋主不勝其擾;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說,將要求業者在「倫理規範」中,增設禁止騷擾條款,民眾可向主管機關申訴,查核屬實最高可罰業者30萬元。孫姓大學生上周,接到知名連鎖房仲業者林姓業務員電話,詢問登記他名下的房屋,是否有出售意願?孫同學向本報投訴,家人把房子登記在他名下,為何陌生人會知道?還掌握到地址、姓名?連手機號碼都知道,讓人覺得不舒服。台中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地籍謄本採公示原則,任何人都能依法申請,例如以門牌號碼去查,就能得到地號、建號、所有權人與住所等資訊,仲介業常申請謄本,再向屋主推銷買賣,法律雖未限制,卻讓所有人困擾,市府接獲大量投訴。市府表示,仲介業得知所有權人姓名、住所後,有的親自拜訪,或寄廣告信爭取生意,甚至透過管道取得電話,直接與屋主聯繫,市府已向內政部地政司反映,盼中央能規範相關行為。林姓業務員表示,她申請地籍謄本,再透過網路搜尋,找到孫同學的手機電話,對方給她住家電話,她又去電詢問,過程都合乎規定。這家連鎖房仲業者強調,員工行為沒有觸法,造成屋主困擾很抱歉,會向當事人致意。台中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永欽說,利用地籍資料開發客戶,法律並未限制,但屋主若無意願,就不宜再騷擾,民眾若受到干擾,可向全國聯合會申訴,要求業者自律。內政部地政司最近開會,仍維持地籍謄本可開放申請,房仲人員可透過謄本蒐集資訊,但要求房仲業者約束員工,不要為了開發業績,反而造成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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