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20, 2011

賣屋稅漲 房仲:市場影響不大

【經濟日報╱記者黃啟菱╱台北報導】國稅局擬調高民國100年售屋所得額標準,房仲業者昨(20)日指出,此稅是依據房屋的評定現值來課徵,但如今房屋評定現值遠低於市價,對賣方來說,影響並不大,對房市並不至於有太大的影響。永慶房仲集團總經理廖本勝說,一般屋主在賣房子後,土地部分須繳土地增值稅,建築物部分則依據房屋評定現值與售屋所得率來計算出要繳的稅。但目前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相距甚大,以台北市中古屋來說,房屋評定現值很少有超過100萬元、大多只有幾十萬元,即便售屋所得率調升5個百分點,對賣方來說也不至於造成太大的負擔。廖本勝舉例,若有一位屋主賣掉一間位於台北市,市價1,000萬元的房子,其中房屋評定現值以100萬元來算,則有42%、也就是42萬元必須被納為視為所得,若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則要繳8.4萬元的稅。但北市房價近年來持續上揚,多數賣方都是賺錢的,這項稅金與房屋增值金額相較並不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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