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13, 2012

中國房產稅新政或推“存量稅”

來源: 濟南時報    在國務院督查組完成16()房地產調控督查後,對于房地產調控後續政策出臺的呼聲越來越大。記者獲悉,在既有房產稅試點向新增住房交易徵稅的基礎上,近日全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地稅官員正在開展為期6個月的房產稅稅基評估集訓,從而為開展非經營性房產的存量部分恢復徵稅的試點,提供技術儲備。日前,國家稅務總局與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合作舉辦的房地產估價技術應用工作高級專業人才培訓班(一期)正式開班。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陳傑司長此間發表講話稱,目前我國房地產估價技術應用方面的人才匱乏和管理經驗欠缺,因此,要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升知識和技術水平。上述培訓班一位授課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在上海、重慶2011年啟動的房產稅改革試點基礎上,借鑒國際經驗,開展對非經營性房產的存量部分恢復徵稅的試點,一年一徵;在土地出讓收入日益萎縮之下,為地方政府發展教育、基建提供穩定、可持續的收入來源。該人士稱,在明確原則後,下一步要研究政策的執行步驟,以在適當的時機向全國鋪開。對于上海、重慶房產稅試點過程中並未出現的稅基評估,中國房地產稅改革專家組成員與顧問曲衛東表示,上海、重慶試點主要針對增量房徵收房產稅,因此並未進行稅基評估,只是對交易中的房地產的價格和面積進行價值認定。而此次培訓班是涉及對存量房徵稅進行稅基評估。“在存量房的定義上,除了對城市所有已購房地產採取‘普遍徵收原則’,以防在二三套房認定上加大徵管成本和增加尋租空間外;也可對開發商已建未售的房地產設置一個銷售期,並對逾期未售的房地產徵稅,從而有力地防止開發商捂盤惜售;或對購房者的二套()以上住房徵稅,從而提高閒置住房的出租率。”曲衛東說。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表示,對存量房徵稅,從長期來看是我國房地產稅收的發展方向。適時擴大房產稅趨勢已逐漸清晰,在近日舉行的博鰲房地產論壇上,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說:“從最高決策層重要會議和管理部門的重要改革文件中都有清晰的表述,要適時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在同一論壇上,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國民經濟研究所所長樊綱也表示,“幾個月前就聽說,有些省份在申請房產稅試點。我的建議,第一是面可以寬;第二是試點的力度可以加大。”雖然房地產稅徵稅機制愈見成熟,但仍有一些業內人士認為,房產稅徵收,尤其是“普遍徵收”,按現階段來說,開展難度過大。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聶梅生表示,現階段我國房屋價值評估還有一定難度。另外,我國高達85%以上的房屋自有率,群眾能否輕易接受,也是阻礙“普遍徵收”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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