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解約要四八○億?台北市議員昨於市議會工務委員會質疑,遠雄公司內部評估報告指出,台北大巨蛋若停建,台北市政府要賠償遠雄先期投入成本與損失共四百八十億,質疑是否將因此護航遠雄,十九天「極速」取得建照。北市府表示一切依法行政。市議員黃珊珊質疑,中興顧問工程公司曾幫教育局做內部評估報告,以市府已讓遠雄設定地上權、進行整地與投資為由,表明如不給遠雄建照,市府需賠償四八○億。市府是否將因此全力協助遠雄「極速」取得建造?江志銘表示,一般建照審核平均約需三個月,但大巨蛋是超大量體開發案,六月十三日送件申請建照,距七月二日僅剩十九天。如果這樣都能拿到建照,不僅將創下將全台灣建照核發最快紀錄,也為台北市未來建照申請開惡例。台北大巨蛋籌備處執行秘書張剛維回應,若遠雄無法於七月二日取得大巨蛋建照與融資證明,據契約第十九條規定,將檢討違約狀況是否有展延空間,否則即解約。而依該解約條件,北市府應無賠償問題。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則表示,都審與建照申請掛件屬併案審查,遠雄六月十三日掛單並無適法性問題。對於大巨蛋建照審議,北市府仍會與一般案件一視同仁,依建築法與建築技術規則等相關規定審議。丁育群也強調,都發局光審查台北大巨蛋一案,不含幹事會前後至少就開了九次會議,對於全案內容、圖示早有一定瞭解。也因此,若七月二日前核發建照,實際審查期程不能僅以十九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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