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張嘉文╱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偵辦英業達創辦人葉國一炒房案昨日偵結,檢察官以葉國一坦承犯錯且態度配合,將他和妻子王富代、會計王麗蘭詐欺罪緩起訴處分,但葉需無條件的將能獲利四億一千多萬的廿二戶人頭住宅贈與北市府、返還一千萬元補助金,再繳交三人共五千萬元的緩起訴處分金,總計葉董至少付出四億七千多萬元的代價,才從此案脫身。至於葉國一須繳交的四千六百萬元緩起訴處分金,則創下國內目前單一案件緩起訴的最高金額,其妻王富代和會計王麗蘭則各需繳二百萬元。檢察官指出,葉國一從第一次到案說明,就坦承是一時貪心,加上他先前認為北市府在此案中,特別針對他修正計畫規定內容,他不甘願,才會犯下錯誤。另外,葉在開庭時很爽快的提出願意付出全部共五千萬元的緩起訴處分金、返還領得的一千萬元補助津貼,以及甘心損失四億多元的可能獲利,將廿二戶人頭房屋繳回等等條件,檢察官認為他的態度良好,加上北市府也同意,故予以緩起訴處分。據查,北市府九十三年間辦理士林官邸區段徵收,並針對拆遷戶提出專案住宅配售方案;而葉國一早在八十八年間,即買下該處多戶房屋,其中廿五戶在拆遷範圍內,依此規定,葉可配售廿五戶,但因民眾反應不公,北市府修改規定,每一所有權人僅能承購一戶,換言之,廿五戶舊宅雖都登記在葉國一名下,他卻只能和妻子各承購一戶專案住宅。而專案住宅位於泰北高中旁,每坪售價約十八.五萬元,幾乎只有周邊房價的三分之一,且購入後即可轉售,早就被視為炒房大標的。葉疑似因市府為他因人設事而不滿,除將一戶登記為會計名下,另找了廿二名親朋好友當人頭,簽訂房屋買賣契約書,由人頭匯款入妻子帳戶,葉再指示會計將同額現金返還人頭,製造出廿二戶舊屋所有權已移轉假象,向北市府詐得廿二戶專案住宅資格,並前後領得補助費一千萬元。檢方保守估算,如這廿二戶順利轉售,葉至少能獲利四億元,後因接獲民眾檢舉,檢方收集相關證據約二年,才讓葉國一俯首認罪。檢方表示,全案是葉國一夫婦主導整起買賣,因此負責收購房屋的銓誠公司總經理、負責人,也是葉國一兩子葉力誠、葉力銓,及充當人頭的親友,都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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