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奢侈稅與貧富差距
人間福報2011/4/16 元月初,基隆一名五十六歲水電工留下遺書,燒炭自殺,懷孕的妻子難以承受悲痛,也跟著燒炭身亡,留下一對五歲與三歲的姊弟。這名水電工失業半年,家庭開銷完全仰賴從越南嫁來台灣的妻子在麵攤洗碗的微薄薪資。台灣去年經濟成長率高達百分之十,今年人均所得即將超過二萬美元,卻發生這樣的悲劇,類似個案不在少數,顯示政府在縮小貧富差距問題上,做得不夠。台灣的貧富差距究竟有多嚴重?以主計處家庭收支調查為例,將國內家庭分為五等分,二○○九年最高與最低百分之二十家庭的所得差距為八點二二倍(不計入政府移轉收支)。另以財稅資料中心最近公布的二○○九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來看,將全國五百三十四萬戶分為二十等分,最富有與最貧窮百分之五的申報戶,其平均所得分別為三百八十二萬二千餘元、五萬一千餘元,兩者差距高達七十五倍。兩項資料的結果都創下歷史新高,而所得更低的未申報戶尚不在內,顯示台灣貧富差距日益嚴重。最貧窮百分之五的申報戶,平均年所得五萬一千多元,相當於每月四千二百多元,一個人要以如此低的所得生活非常困難,更別說還有妻小。這項調查,讓我們體會到為何基隆水電工會走上燒炭的絕路。財稅資料中心統計也顯示,在各類所得中,薪資所得占綜合所得總額七成五,財產交易所得則不到百分之一,而證券交易所得免稅。二○○九年綜所稅申報戶中,有九人年得所得超過五百萬元,卻沒有繳一毛稅,其中一人年所得逾二千萬元,還可以退稅。這項統計所揭露的租稅不公,正是近年來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原因之一。面臨即將來到的綜所稅申報季,納稅人不禁要問,年所得逾二千萬元的富豪不必繳稅,為何每月領三、四萬薪水的民眾要繳稅呢?為何政府慷慨地讓富豪買賣數億元豪宅只須繳納極小部分的財產交易所得稅,炒作股票則享受證券交易所得免稅,卻要薪水階級繳納每一分每一毛的所得稅?在馬總統力挺下,「特定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草案,昨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馬總統多次強調,奢侈稅主要是打投機,悠關居住正義,有助解決貧富差距問題。雖然這項法案初期已使房屋交易量下滑,但奢侈稅是否能達到縮小貧富差距的效果,許多學者抱持懷疑態度。因為這項新稅制只是以特別交易稅來提高房地產買賣交易成本,沒有對資本利得課稅做任何改進,口袋夠深的富豪只要持有房地產超過二年,可以避開奢侈稅。從美國實施奢侈稅失敗的經驗也可得知,長期來看,奢侈稅的效果有限。奢侈稅預定六月一日上路,或許短期內有助於抑制房價炒作;長期而言,政府不應漠視現行所得稅制不公所造成的諸多後遺症,更不能奢望透過奢侈稅縮小貧富差距。畢竟,貧富差距的惡化不是一夕間形成,欲求縮小貧富差距必須有更積極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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